天國名爵冊封規章-敖光、敖瑤琴、2024年3月27日 23:21 (GMT+8) 即元和廿二年寅月下庚日
總則
- 本條文旨在明確規範龍鳳天國功名與勳爵的認定方式,以勉勵天國子民力爭上游,報效國家。
- 全天國子民均可按本條文的規定,經由功勳崇高,獲陛下垂青承認其爵位。
功名、勳爵的認定
- 功爵分為紀功爵和顯勳爵。
- 紀功爵的授予,針對在國政、文化、技術等領域有顯著貢獻之民。
- 顯勳爵則是對於在軍事、治安、國防等領域作出卓越服務之勇士。
- 女子因果勳、服務、技藝等貢獻,同樣可列封為各級爵位,與男子享相等權利。
勳爵的階級與類別
- 勳爵的階級由低至高分為功(侍)、勳(貴)、子(主)、侯(姬)、伯(卿)、宗(媛)、公(嬪)、王(妃)、君(長)、尊(姝)、皇(后)、帝。
- 每種階級的勳爵具體榮銜與封邑的賦予,應根據實際功勳情況並遵循成績加冕原則。
功勳累積及加冕原則
- 每位子民的功勳累積,將記錄在國家公共檔案中,以便陛下或有關官員評估與認定。
- 追隨帝下有功之民,可獲得按規定提升勳爵。
- 功勳累積需透過持續貢獻與明確成果展現,方可獲得帝下的認可與賜爵。
爵位的設置與管理
- 爵位應由專責官署建立檔案,定期審核其條件是否符合。
- 爵位的授與需經過公開審議,並由帝下親賜冊封。
- 爵位享有特定禮遇,包括但不限於上朝儀式與各項國宴。